確保完成年內水利投資35億元以上 2023年實施現代水網項目25項
6月28日,淄博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聚力提效爭先 推動高質量發展”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二場,邀請淄博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向社會發布淄博市第9號總河長令和2023年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的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近日,淄博市委書記、市總河長馬曉磊,市委副書記、市長、市總河長趙慶文共同簽發了淄博市第9號總河長令。市河湖管理委員會河長制辦公室細化制定了淄博市2023年度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發布會上,淄博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賈希征介紹說,當前,淄博市河湖管理工作已進入全面強化、標本兼治、建設美麗幸福河湖的3.0版新階段,全市河湖長制工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錨定河湖管理保護繼續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標定位,牢固樹立“三提三爭”工作理念,持續推進“八水統籌,水潤淄博”水資源保護利用行動,探索實施河湖長制標準化建設,收官美麗幸福河湖建設“三年全覆蓋”行動,奮力推進全市河湖長制高質量發展。
淄博市第9號總河長令
以落實河湖長履職規范為引領,持續提升各級河湖長履職成效。河湖長制的核心是“責任制”,河湖長要嚴格落實《河長湖長履職規范》有關要求,切實擔負起組織領導責任,聚焦水岸同治,推動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人和”的河湖管護目標。定期開展巡河,市、縣、鎮、村四級河湖長要按照不少于淄博市第1號總河長令規定的頻次要求開展河湖巡查,熟悉掛包河湖的基本情況;提高巡河實效,以解決問題為導向,跟蹤督辦“一河(湖)一策”整治任務落實和“四亂”問題動態清零,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能立即解決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解決的,要明確牽頭部門單位,督促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強化統籌協調,各級河湖長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協調區域間和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同向協作、聯防聯控,變“分段治”為“全域治”。
以推進巡河標準化建設為抓手,不斷提高河長辦統籌協調能力。各級河長制辦公室要立足于不打破現行管理體制、不改變部門單位職責分工、不替代部門單位“三定”職責要求,切實履行組織、協調、分辦、督辦職責。推進巡河標準化建設,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巡河前問題準備、巡河時部門參與、巡河后問題交辦、重要問題提級督辦的標準化巡河制度,提高河湖長巡查調研的針對性和解決問題的實效性;形成工作合力,市河湖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淄博市2023年度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確定的任務分工,抓好各項工作落實,每季度末向市河長辦報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強化監督考核,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交辦,通過定期通報、發函提醒、約談等方式,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加快構建具有淄博特色的市域現代水網體系。抓好統籌謀劃,推進落實《2023年淄博市現代水網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方案》,不斷健全完善水資源調配體系、水旱災害防御體系、水生態保護體系、智慧化水網體系“四個體系”,2023年實施現代水網項目25項,確保完成年內水利投資35億元以上;抓好組織實施,落實項目責任主體,按照“清單式管理、項目化推進”的要求,統籌進度、質量和安全,力爭提前完成年度建設任務;抓好督導考核,各區縣政府要落實現代水網建設責任,發改、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住建、城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合力推進工作,對推進不力的區縣或項目,將采取通報批評、約談提醒、掛牌督辦等措施,倒逼工作落實。
以抓實河湖管理年度任務為重點,聚力推進美麗幸福河湖建設。高質量完成河湖健康評價任務,加快推進河湖健康評價工作,建立健全河湖健康檔案,科學、動態掌握河湖健康狀況,年底前完成31條河湖健康評價任務;持續加大岸線管控力度,嚴格落實水利部《關于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的指導意見》,抓牢“一河(湖)一策”階段整治目標、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既定推進計劃和常態化規范化“清四亂”三項工作,進一步清除妨礙河道行洪和影響水生態安全的河湖問題;加快推進數字河湖和美麗幸福河湖建設,年內完成6條(個)數字河湖建設任務,再建成3條(段)省級美麗幸福示范河湖,完成188條美麗幸福河湖建設任務。
以河湖名錄復核及劃界成果校核為契機,不斷夯實河湖長制工作基礎。開展好河湖名錄梳理復核。結合河湖劃界中發現的部分河湖流域面積、河流長度、湖泊面積等與實際不符或已發生明顯變化的實際情況,各區縣對河湖名錄組織核查校準。7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名錄內河湖的基礎數據調查,9月底前,完成水利普查名錄外(流城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河湖基礎數據調查;進一步復核河湖管理范圍劃界成果,各區縣要高度重視并糾正河湖管理范圍劃定中的人為降低劃界標準、收窄岸線管理范圍,故意避讓村鎮、農田、建(構)筑物、基礎設施等問題,9月底前,完成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成果校核及矢量成果上報;適時調整優化河湖岸線保護利用規劃,根據國土空間“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結合河湖治理后岸線空間變化情況,及時對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進行調整優化。
2023年河湖長制工作具體任務目標
2023年河湖長制工作要點明確了42項具體任務。市河長辦在統籌協調生態環境、住建、農業農村等部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時,著力牽頭落實好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河湖水域岸線管控、水旱災害防御能力提升、保障措施強化等重點工作任務。
聚力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深化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決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加強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優化空間布局、產業結構、人口規模,確保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資源高效利用、水資源節約集約;加快推進水資源保護利用專項規劃編制,編制印發《淄博市水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淄博市“十四五”節約用水規劃(2021-2025年)》《淄博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方案》,盡快制定印發《淄博市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淄博市農田灌溉發展規劃》;嚴格落實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措施,科學制定區域用水總量和效率指標,從嚴管控各區域各行業用水總量,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新建公共建筑必須安裝使用節水器具;加強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加大城市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大城市再生水利用力度,優先使用再生水用于工業冷卻循環、城市綠化灌溉、市政灑水、景觀生態和建筑施工等領域;從嚴管控地下水開發利用,配合省級做好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評價與劃定調整工作,嚴格地下水超采區禁限采管理。
從嚴管控河湖水域岸線
強化河湖日常監管,縱深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保持河湖“四亂”問題動態清零;嚴格規范河道采砂管理,嚴把規劃、許可、監管各環節,著力加強河道采砂智慧監管;強化涉河建設項目管理,嚴格涉河建設項目許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禁未批先建、越權審批、批建不符;加強河湖管護隊伍建設,指導各區縣建立穩定可靠的河湖管護人員隊伍,統籌用好水利管護等公益性崗位,打通河湖管護“最后一公里”。
扎實推進水旱災害防御能力提升
編制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形成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評估報告和治理總體方案,組織做好全市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及超標洪水防御預案修編、演練;強化工程治理和安全度汛,治理中小河流河道長度50公里以上,實施桓臺縣7座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完成6座水庫、3座大型水閘安全鑒定任務;持續提升工程運行管理水平,積極打造3座省級鄉村小型樣板水庫,完成4個標準化數字管理系統項目建設;全面摸排水旱災害防御隱患,突出做好河湖庫和山洪災害防御村風險防控,汛期對有防洪任務的大中型水庫汛限水位執行情況實行線上監管,嚴禁違規超汛限水位運行。
合力強化保障措施
強化履職盡責,定期通報河湖長巡河履職情況,探索實施河湖長制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壓實各級河湖長及相關部門責任,充分發揮河長辦組織、協調、分辦、督辦職責,推動各部門各司其職、協同配合;擴大公眾參與,進一步加大公眾護水平臺推廣力度,優化積分兌換流程,提高用戶活躍度,提升公眾護河愛湖積極性;提升河湖管理保護社會組織登記質量,加強對河湖管理保護社會組織日常管理;深化宣傳引導,深入挖掘落實河湖長制經驗做法,推進典型選樹宣傳工作,積極開展河湖長制社會宣傳教育活動,廣泛普及河湖長制知識,營造全社會參與河湖管理保護的濃厚氛圍;加強監督考核,以年度河湖長制工作綜合評價為抓手,根據省對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要求,將相關重點工作事項列入市對區縣綜合績效考核,加強審計監督,將河湖管理保護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內容。